第200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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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很年轻,应该只有十五六岁,生的唇红齿白,俊俏的过分,颇有当年李相风采。”谢宗昭笑道。
“李白垚?”
郭熙惊讶道:“听你这么一提,还真是有七八分相似,尤其是眼眸,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”
同为世家子弟,又同为国子监同窗,郭熙和李白垚从小相识,极为熟悉。
“当张燕云说到镇魂关惨遭不测时,那少年怒气外露,他虽然穿着华服,可脚上,是咱们西府步卒配置的棉靴,李相儿子几个月之前流放至镇魂关,呵,这就不难猜了。”谢宗昭说道。
“大伙都在等待后手落子,张燕云剑走偏锋,把他带到身边,是老寿星上吊不耐烦了?”郭熙蹙眉道。
“我看张燕云的用意,是想把他带回永宁城,把本来混乱的局面,再泼一锅沸水。”谢宗昭猜测道。
郭熙冷哼一声,轻蔑道:“玩火自焚,小心烫了自己。”
张燕云声称不喜喧闹,郭府管家郭平将其安置到了府外一处宅院,亭台楼榭,风情婉约,仅仅是府内的假山活水,恐怕就得耗资几万两白银,更别提雕梁画栋的大宅。
从镇魂关走出的小卒,不停瞧来望去,摸摸金漆大门,再摸摸从未见过的冬季花卉,一副没见过世面的穷酸样。
张燕云见他丑态百出,好笑道:“再怎么说,你也是相府出来的公子哥儿,难道碎叶城随意一所宅院,能强的过李氏相府?”
李桃歌如实说道:“我在相府七年,只关注自己院子周围,常去的地方是马厩,爹住哪里都不知道,这所宅院,比我住的房子要好得多。”
张燕云惊愕道:“养条狗都得遛遛吧?寸步难行,插翅难飞,岂不是囚禁了七年?”
李桃歌苦笑道:“真相说起来很难听,但确实如此。”
张燕云揉揉鼻子,说道:“真是好脾气,换做是我,啥相府不相府的,早把院子一把火给烧了,既然不把儿子当儿子,别怪不把老子当老子。”
李桃歌轻声道:“人的境遇各不相同,我吃百家饭长大,有遮风避雨的地方就挺知足,镇魂关的百姓,有许多快要饿死的,跑去投身军伍,饷银无所谓,只要能活下去就肯卖命,相比于他们,我算是不错了。”
张燕云停住脚步,摘了朵粉嫩娇颜的花朵,放到鼻尖下轻嗅,然后递给李桃歌,“这朵花叫做蝴蝶香,只在皇城以东生长,东疆遍地都是,可在西疆极其罕见,想要移植存活,必须马不停蹄运来,再由能工巧匠悉心培育,保守估计,这朵花长到现在,至少花费二十两银子。”
李桃歌接过花呆住,愣愣望着,苦笑道:“我在相府的例银是一两,在镇魂关的饷银也是一两,孟叔说我是一两的命,别去做二两的春秋大梦。”
“一两?”
神色从来都是风轻云淡的张燕云动容道:“边军的饷银,除了禁军最高,每个月二两五钱,赚的是卖命银子,朝廷舍得出钱。我以为东疆扒皮扒的够狠了,发到士卒手中,大概一两八钱左右,你们竟然只有一两,看来郭都护和鹿将军,是把边军的血,生吞活剥抽个干净。”
张燕云东疆起家,最懂底层边军凄苦,稍微用脑子一转,就能猜出是谁在捣鬼。
李桃歌举着蝴蝶香,默不作声。
张燕云轻笑道:“带回去好好养着,这朵花,是由你们边军的血浇灌盛开,金贵的很呐。”
李桃歌将蝴蝶香吞进口中,用牙齿撕咬,咬了几口,隐约尝到了血腥味,和蛮子在城头厮杀时的味道相近。
“很年轻,应该只有十五六岁,生的唇红齿白,俊俏的过分,颇有当年李相风采。”谢宗昭笑道。
“李白垚?”
郭熙惊讶道:“听你这么一提,还真是有七八分相似,尤其是眼眸,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”
同为世家子弟,又同为国子监同窗,郭熙和李白垚从小相识,极为熟悉。
“当张燕云说到镇魂关惨遭不测时,那少年怒气外露,他虽然穿着华服,可脚上,是咱们西府步卒配置的棉靴,李相儿子几个月之前流放至镇魂关,呵,这就不难猜了。”谢宗昭说道。
“大伙都在等待后手落子,张燕云剑走偏锋,把他带到身边,是老寿星上吊不耐烦了?”郭熙蹙眉道。
“我看张燕云的用意,是想把他带回永宁城,把本来混乱的局面,再泼一锅沸水。”谢宗昭猜测道。
郭熙冷哼一声,轻蔑道:“玩火自焚,小心烫了自己。”
张燕云声称不喜喧闹,郭府管家郭平将其安置到了府外一处宅院,亭台楼榭,风情婉约,仅仅是府内的假山活水,恐怕就得耗资几万两白银,更别提雕梁画栋的大宅。
从镇魂关走出的小卒,不停瞧来望去,摸摸金漆大门,再摸摸从未见过的冬季花卉,一副没见过世面的穷酸样。
张燕云见他丑态百出,好笑道:“再怎么说,你也是相府出来的公子哥儿,难道碎叶城随意一所宅院,能强的过李氏相府?”
李桃歌如实说道:“我在相府七年,只关注自己院子周围,常去的地方是马厩,爹住哪里都不知道,这所宅院,比我住的房子要好得多。”
张燕云惊愕道:“养条狗都得遛遛吧?寸步难行,插翅难飞,岂不是囚禁了七年?”
李桃歌苦笑道:“真相说起来很难听,但确实如此。”
张燕云揉揉鼻子,说道:“真是好脾气,换做是我,啥相府不相府的,早把院子一把火给烧了,既然不把儿子当儿子,别怪不把老子当老子。”
李桃歌轻声道:“人的境遇各不相同,我吃百家饭长大,有遮风避雨的地方就挺知足,镇魂关的百姓,有许多快要饿死的,跑去投身军伍,饷银无所谓,只要能活下去就肯卖命,相比于他们,我算是不错了。”
张燕云停住脚步,摘了朵粉嫩娇颜的花朵,放到鼻尖下轻嗅,然后递给李桃歌,“这朵花叫做蝴蝶香,只在皇城以东生长,东疆遍地都是,可在西疆极其罕见,想要移植存活,必须马不停蹄运来,再由能工巧匠悉心培育,保守估计,这朵花长到现在,至少花费二十两银子。”
李桃歌接过花呆住,愣愣望着,苦笑道:“我在相府的例银是一两,在镇魂关的饷银也是一两,孟叔说我是一两的命,别去做二两的春秋大梦。”
“一两?”
神色从来都是风轻云淡的张燕云动容道:“边军的饷银,除了禁军最高,每个月二两五钱,赚的是卖命银子,朝廷舍得出钱。我以为东疆扒皮扒的够狠了,发到士卒手中,大概一两八钱左右,你们竟然只有一两,看来郭都护和鹿将军,是把边军的血,生吞活剥抽个干净。”
张燕云东疆起家,最懂底层边军凄苦,稍微用脑子一转,就能猜出是谁在捣鬼。
李桃歌举着蝴蝶香,默不作声。
张燕云轻笑道:“带回去好好养着,这朵花,是由你们边军的血浇灌盛开,金贵的很呐。”
李桃歌将蝴蝶香吞进口中,用牙齿撕咬,咬了几口,隐约尝到了血腥味,和蛮子在城头厮杀时的味道相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