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架
夏秦帝国风云录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9章 猪之郎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2/3)页
,名叫猪之郎,素以残忍著称,甚至徒手杀死过一头老狼王并扒皮当做自己的衣裳。

  由于此地不产虎豹,最凶猛的动物是大野猪,所以在扶桑的土著部落当中,只有被公认为勇猛的人才配在名字中带上猪字,是一种极其具备荣誉感的事情。

  猪之郎身后那些土著勇士都钦佩于他的威猛而甘愿充当护卫,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光着膀子露出健壮的肌肉,惹人垂涎。

  这代表着他们不仅有长期锻炼的习惯,还能获得充足的蛋白质补充,属于部落里的人上人。

  因此,他们的武器也有别于其他土著,所使用的全部都是更为锋利且耐用的开刃金属武器。

  尽管冶炼技术十分落后,但在尚处于原始社会的扶桑土著当中已经可以被当成传家之物,即使是遍布创口也不舍更换。

  至于汉军所用的铁甲、刀枪,则被乌描述为上古大神所赐的神兵。

  猪之郎之所以愿意跋山涉水前来,很大程度上目的就是为了乌口中所说的那些神兵利器。

  没有一个勇敢的战士会不希望自己有更好更趁手的武器装备,猪之郎能徒手杀狼王是为了给部众证明他的勇武,但不是次次都要这么犯险。

  事实上,尽管土著的文明水平不高,但也已经意识到越勇敢的战士就越容易战死的问题,大型部落纷纷开始为勇士打造多层的简易皮甲,希望能够叠加防护效果。

  但一些性格争强好胜的年轻人则以不披甲、打赤膊作为自己勇猛的象征,使得每次部落械斗都会造成不小的伤亡。

  猪之郎不一样,他很重视对自身的保护,狼皮之下还有一层贴身的牛皮甲。

  与五年前被他杀死的那头老狼王一样,猪之郎感觉自己也已经开始衰老了,最明显的地方不是力量不如以前,而在于精力的下降。

  三十岁的他明显不如二十岁的年轻人那么有活力,这让崇尚蛮力的猪之郎感觉到深深的恐惧。

  一旦他露出衰老的迹象,不仅眼下银山第一勇士的身份地位不保,就连自己部落头领的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