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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清清沈长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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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三章 你的一辈子也就这么长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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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群生活在这座孤岛的饿狼,因为夏侯沁的血腥味被吸引了过来,它们围成一个圈,把夏侯沁给圈外了里面,而且他们非常有序的,慢慢的把这个圈越缩越小,越缩越小。

狼,不仅是森林里最狠毒的动物,而且它们都还拥有着聪明的大脑和灵活的身体,最重要的是,他们还非常具有团结性和谨慎性。

“总裁,这么多狼我们应该怎么办?现在打电话叫人也来不及了。”江左面露难色,他知道就算他和秦炜杰的伸手再好也不可能敌得过这群饿狼的围攻,在这个荒岛,他们本来就不熟悉这里的地理环境,本身就是处于在一种劣势当众,更何况他们还要救出被饿狼围攻的夏侯沁。

秦炜杰紧紧的皱着眉头,黑着脸,眼前的困境他也知道,可是,无论如何他都要救出夏侯沁,即使救不出,那他也要陪她一起死,就让他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夏侯沁被这群饿狼一口一口的吃掉,他做不到。

“江左,把你的刀给我。”秦炜杰思索了一会儿以后,冷冷的对江左说道。

“不行,总裁,我不能让你这么冒险,我来。”江左听完秦炜杰的话立马就明白了秦炜杰是什么意思,他这是想用刀划伤自己,然后用自己的鲜血来吸引这所饿狼的注意,从而来救出夏侯沁。

“拿来。”秦炜杰不耐烦的又低声吼道,他知道他不能再犹豫了,要不然夏侯沁绝对就死定了。

看着秦炜杰坚定的眼神,江左无奈只好妥协,把刀子交给了秦炜杰,秦炜杰拿着刀子,在江左的耳边小声的交代了几句,只见江左点头应了几声就转身离开了秦炜杰,身手敏捷的爬到了一颗离夏侯沁最近的树上。

秦炜杰看着一眼躺在自己不远处的夏侯沁,伸出自己的手臂,一刀划了下去,瞬间他的手臂上就冒出了鲜血,一股血腥味充斥在空气中,而鼻子一向都特别灵敏的饿狼也闻到了这股新鲜的血液,它们顺着血液的味道,慢慢的向秦炜杰靠拢,对于食物,狼,一向更比较喜欢吃活的,新鲜。